
面试现在成为大学自主招生、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聘用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环节。近年来,有关面试的争议不断,比如某学生报考某校研究生,笔试成绩第一,可面试之后,却未被录取,考生于是质疑面试的公平、公正性,而这种质疑,得到舆论的普遍支持。同样的质疑,也发生在公务员招考中。在这种质疑声中,有的单位,大幅缩小面试的权重,更不敢轻易不录取笔试成绩高的学生。而由于有“面试不可靠”这样的舆论,近年来在高考改革中,要求全国一张卷,完全按考分录取的声音不绝于耳。这无疑是面试的倒退,不但不能消除质疑,反而会进一步让人确信面试中有猫腻。
以申诉问责制度而言,目前的公务员招考,已经建立公示制度,但公示的信息有限,更重要的是,即使考生对公示结果有质疑,申诉的渠道也不够通畅,而针对申诉开展独立调查,并对责任人问责的机制也不健全。这种情况在其他招考面试中也存在,从而降低了招考的公信力。
近年来,国内大学招生、公务员招考和用人单位招募,也在不断探索提高面试质量。就深圳这次公务员招考而言,可见其中的明显进步,比如命题更加规范,每场面试均命制多套试题,由市监察部门派驻面试考场的监督人员在每场面试开考前当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本场面试的试题;考官安排有助于防范人情交易,面试采取考官、考生、三员“三抽签”,杜绝提前“打招呼”。但与此同时,也还有很大的需要提高的空间,包括考试评价的独立性、考官的组成、考官的素养,以及申诉问责制度的完善、提高公职人员子女就业状况的透明度等方面。
发挥面试作用,且回应有关公平公正质疑的做法,应是完善面试程序、加强面试题目的科学设计、提高面试考官的“胜任力”,以及增强面试的透明度。从发达国家大学招生和用人单位的招募看,做到面试的科学、客观、公正,大致有如下几点:其一,有独立的考试(招生、招聘)委员会负责考试标准的制订与执行;其二,针对不同的考生,有不同的面试要求,以大学招生为例,面试就包括校园面试、电话面试、委托校友面试和免于面试多种;而校园当面面试中,又有个体面试、小组面试等等;其三,面试的评分标准明晰,面试既是考试,必有评分标准,否则就会因随意性太大而失去严肃性,相关的评分,考生如果质疑,完全可以复查;其四,为从多个角度考察考生,设置多次面试,这在企业的招募中十分普遍,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一面”、“二面”等等;其五,面试考官训练有素,需要有较强的观察人、评价人的能力,不是随意“抓差”;其六,有健全的申诉与问责制度,面试中的打招呼、人情操作,被视为笔试作弊同样性质的违规操作,一经检举、查实,考官和学生都将承担责任,在国外公务员招募中,普遍实行利益回避——不仅是考官回避,还包括报考机构的回避。而就是有这些程序安排和要求,在面试考察与人才招募中,照样有“看走眼”招错人的情况发生,至于遭到不公平的质疑,也不鲜见,可见操作好面试,十分不容易。